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1-07-28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图片

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看↓

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一站式互联网+财税服务平台!一切财务问题,一键轻松解决!更多行业资讯,欢迎咨询会企在线http://www.kqzxwl.com

相关文章

21-12-08税局:15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

21-12-02关于个体工商户的15个财税要点

21-12-0120个发票涉税的风险点

21-11-29口罩的会计分录这4种情况,会

21-11-25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21-11-24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6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