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需注意,离职不完成这两项交接,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1-07-29

不完成这两项交接,违法!

 
经常看到很多财会新人问: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新接手会计办理交接手续吗?如果辞职,不办交接程序,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疑问: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由于特殊原因不想继续干了,但是新来的会计迟迟不跟我交接,因此我想一走了之,也不办理交接了。请问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提醒:若你是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还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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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财会人员离职,没有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没有完成,将来风险可是非常大的!
 
案例:我是一名出纳,几个月前在原来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并已局部清点无误后由总监签字了。但最近,原公司发现系统了少了一笔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了,要求我负责任进行赔偿,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责任了呀!
 
离职后,甚至离职好几年后,原来就职的公司账务出现问题,你肯定也跑不了。都怪你,离职的时候没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变更税务信息
 
案例: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而王女士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这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A单位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公司早已不知踪影……
 
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人员都会被连累。一旦上了国税系统的黑名单,会计去税局办税时就会被拒绝,还会影响下家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万一该企业涉嫌偷税漏税,原来经手的财务人员都会受到影响……这些都会直接影响你的整个职业前途。因此离职时,千万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的信息。
 
财会人员在办理离职时,要督促单位负责人和现任财会人员,到税务局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变更财务人员需要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
 
现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查的严,要及时跟以前的会计沟通,把发票情况说明白,别到最后因为发票遗留的问题被税务稽查,很多老板对财税知识不太懂,如果因为这些问题被税务稽查,老板会认为你能力不行,其实这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会计交接的时候,也要把这些问题交接清楚。
 
2、工作交接重点之二: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
 
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交接,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严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单,并且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对待历史遗留问题,要记清楚弄明白,别到最后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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