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开的发票丢失怎么办?严重的,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10-16

给客户开的发票丢失了!相信有不少会计小伙伴们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吧!那么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呢,咱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发票丢失可能会面对的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丢失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都比较谨慎,避免发票的丢失。但是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给客户开具发票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发票的丢失,无法把发票交付给客户。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我们先来看看发票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发票可主要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等类型。其中,电子发票一般通过网络发送给客户,有专门的文件,需要时直接打印即可,因此,也就不存在丢失的问题。因此,咱们这里主要谈论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01 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货方给客户开的是普通发票,未给客户就丢失了,财务人员应该给客户出具两种凭证:
一是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
二是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企业的有关人员丢失应该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后,企业财务人员除了为客户提供上述的凭证之外,还应于发现发票丢失的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需要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并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如果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可免予处罚。
 

02 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有关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无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销货方纳税人已上传发票明细数据的,购货方纳税人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直接勾选抵扣或扫描认证;销货方无需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发票联和抵扣联共两联需要给客户。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销货方提供给客户抵扣联,客户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的是抵扣联,销货方提供给客户专用发票发票联,客户依据专用发票发票联入账、抵扣,并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是发票联、抵扣联都丢失了,销货方需要给客户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客户据此复印件入账、抵扣,并留存备查。

 

 

内容来源: 网络搜集  编辑:@倾城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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