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2020-06-0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
相关文章
21-12-08税局:15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
21-12-02关于个体工商户的15个财税要点
21-12-0120个发票涉税的风险点
21-11-29口罩的会计分录这4种情况,会
21-11-25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21-11-24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6个常
推荐阅读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登陆操作手册
我省将于2019年10月30日下午5点启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最新规定(20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中华...
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
1. 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答: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
工资未发先报个税可以吗?看税局如何答复!
工资未发先报个税可以吗?看税局如何答复! 问题内容: 你好,我2020年2月工资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