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022-04-28
财政部 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公告: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另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
31日。

提醒老板们:免税通知中,没提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不免,据历史经验分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免的,请大家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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